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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宁波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甬卫办组人[2015]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做好2015年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符合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4〕189号,附件1)规定的申报评审有关条件的人员(其中,对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其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考试申报要求),可报名参加2015年度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二、考试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8月17日至8月24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二)现场确认。8月24日前,各单位持相关证件、材料,统一到原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206室(阳明东路127号)完成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工作。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提交与审核。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并经审核确认,包括:
1.按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4〕189号)文件规定要求的学历、资历、执业注册、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下基层等材料(由各单位负责审核确认,待考试合格推荐评审时提交);
2.《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初始到最高学历);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认证材料复印件;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具有执业资格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年度考核情况和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附件3,由各单位负责填写);
10.继续教育学分原件(按年度归类);
11.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申报名单(附件4,由各单位负责填写)。
(以上材料除任现职时间及下基层计算至2015年年底,其余材料取得时间截止2015年6月30日。复印件经各单位负责审核,经办人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并签字,加盖公章。每位报考人员的2~3项原件、4~9项复印件按上述排序装订。)
(四)准考证打印。在9月14日至9月20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考试成绩一般可在考试结束三周后,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
三、考试时间、成绩效用
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19、20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2015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成绩作为2017年底前各年度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缴费事项另行通知。
(二)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侧重于考核专业实践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各专业考试大纲可在浙江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zjwjw.gov.cn)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专题栏下载。
(三)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必须到中国卫生人才网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报考人员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四)破格申报条件仍按原规定执行,申报人员须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负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审核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申报资格或成绩,对弄虚作假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今年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时间工作紧、任务重、变动大,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原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62686886。
余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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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来源于余姚人才网,最近更新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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