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陵县公安局
关于面向省内县外公开
选调公安民警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龙陵县公安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龙陵经济社会发展,经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龙陵县将从省内县外公开选调部分人民警察及符合入警条件的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人数
治安民警20名。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1.云南省在职在编人民警察及符合入警条件的公务员,政治可靠,立场坚定,清正廉洁,身体健康,热衷于公安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2.专科及以上学历,科员职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2012年10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已转正定级,办理了公务员登记,录用手续、人事档案材料完备。
3.民警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符合入警条件的一般公务员,年龄为29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能测试、体检、确定拟公开选调人员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龙陵县公安局牵头组织统一进行。
2.报名者登录龙陵县政府门户网、龙陵县公安局公安网主页、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2015年龙陵县公安局公开选调民警报名表》,填写详细信息,不得有缺项、不得涂改。
3.报名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报名表中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2015年龙陵县公安局公开选调民警报名表》一式两份;单位出具的个人现实表现;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个人基本情况(书面材料);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选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
5.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工作时间内。
6.报名地点:龙陵县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875-6123273。
7.龙陵县公安局将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龙陵县委组织部、龙陵县公安局、龙陵县人社局组成考察组,通过查阅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选,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组实地对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通过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
3.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若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职位的,可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三)体能测试和体检
1.体能测试:符合入警条件的一般公务员,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
2.体检:选调单位根据考察、体能测试情况,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组织体检。
3.体检合格后,选调单位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及选调工作情况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经龙陵县委、龙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为了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各个环节,均取消相应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得参加龙陵县公开选调;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在公开选调各个环节的公示期内,人社及纪检监察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为保护报名人的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制举报,对匿名举报的不予受理。
(三)整个选调工作在县纪检监察局监督下进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75-6128855、0875-6121953。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陵县公安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