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潜心科研,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学校设立了多项研究生奖助学金。
一、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
(三)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四)符合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及相关要求,服从奖助学金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研究生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是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而实施的,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按国家标准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按国家标准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二)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硕士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三)校长奖学金:由学校拨款,每学年评选研究生2人,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奖励6000元,且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本奖励一次。
(四)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拨款,每学年评审一次。博士研究生的覆盖面100%,标准和等级为:一等奖15000元/人/年;二等奖10000元/人/年;三等奖6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的覆盖面50%,标准和等级为:一等奖8000元/人/年;二等奖5000元/人/年;三等奖3000元/人/年。具体评选办法按照《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五)研究生伍达观奖学金:由伍达观教育基金会出资,每年捐赠20000元,每学年评选10人,每人奖励2000元。
(六)研究生华藏奖学金:由新加坡净宗学会出资,每年捐赠15000元,每学年评选10人,每人奖励1500元。
三、研究生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资助对象为纳入我校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二)红河助学金: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用以资助成绩突出、全面发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红河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红河助学金”每年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75名,每人资助4000元。
四、其他奖助体系
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对暂时无力交纳入学费用的同学,予以办理缓交手续,若需办理“绿色通道”的研究生,须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待入学后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除以上奖助学金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按照银行要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积极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简称“三助一辅”),对受聘研究生给予一定的“三助一辅”津贴。
五、奖助学金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者提交个人申请——研究生导师同意——学院初评并公示——研究生部审核——各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选/学校审批——学校公示——上级部门或相关基金会核准。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