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市新成立社区“两委”班子组成的通知》(玉组电〔2011〕46号)以及玉溪市和谐社区建设会议精神,结合红塔区社区划分实际,现将玉溪市红塔区2011年公开招考社区干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原则
招考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志于从事社区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二)红塔区户籍,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三)年龄条件:社区居委会主任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2日后出生)、社区居委会委员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2日后出生);
(四)大学生村官不得报考。
三、招考职位
招考职数共69名,其中社区居委会主任23名、委员46名。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7月12日 —— 7月13日
报名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市场(玉溪市玉兴路68号)
2、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及笔试费50元。2011年毕业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考试前两天到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建设股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职数须达到3:1的比例才能开考;若达不到该比例时,按3:1的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1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的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社会工作者(基础知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笔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2、面试
面试内容:个人综合素质与职位相关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根据笔试成绩,拟参加面试人员与岗位所需人数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考察、聘用程序。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体检、考察,体检医院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实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本人自愿选择聘用岗位。成绩相同的,以抽签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七、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异议,经红塔区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审核后,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到各街道任职。进入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可因工作需要由街道聘用为社区专职干部。
八、待遇
按红塔区关于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的有关政策规定,从任职之月起,每月计发不低于1500元的生活补贴。
九、任期
社区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满按《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十、招聘纪律
(一)通知时效。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红塔区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十一、本通知由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建设股:0877-2025135
红塔区民政局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股:0877-2010230
红塔区公开招考社区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