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2015年公开选聘部分县直
学校(园)教师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永德县委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永发〔2012〕13号)、《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2012年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发〔2012〕97号)和《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永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德县教师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永办发〔2015〕101号)精神,县一中、县二中、县城关完小、县中心幼儿园和县特殊教育学校5所县直学校(园)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18名专任教师。为做好选聘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次教师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严密、规范、顺利开展,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组织、教育、人社、公安、保密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鲁建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谢永忠县教育局局长
彭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组员:柯海强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干部监督股股长
李春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茶再堂县保密局局长
鲁见明县卫生局局长
熊国辉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世宏县教育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李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杨世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教师选聘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原则;
(五)坚持回避原则。
三、选聘岗位
(一)县一中8名:初中语文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数学2名、初中生物1名、初中化学1名、初中历史1名、高中体育1名。
(二)县二中1名:财务工作人员1名。
(三)县城关完小4名:小学语文教师2名、小学数学教师2名。
(四)县中心幼儿园4名:保育员2名、专任教师2名。
(五)县特殊教育学校1名:专任教师1名。
四、选聘范围
县一中:面向全县乡(镇)初级中学、县二中、县职教中心在职在编教师;县二中: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县城关完小、县中心幼儿园及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小学在职在编教师。
五、选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县一中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任教单位(学校)同意参加此次选聘的证明。
4.身心健康。
5.岗位要求
(1)本科学历,专业要求:所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
(2)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0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教龄3年(含3年)以上,2014—2015学年承担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学任务。硕士生不受教龄限制;
(4)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二)县二中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能吃苦耐劳,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任职单位(学校)同意参加此次选聘的证明。
5.身心健康。
6.岗位要求
(1)有5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现还从事财务工作;
(2)持会计从业资格证;
(3)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三)县城关完小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小学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能吃苦耐劳,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任教单位(学校)同意参加此次选聘的证明。
5.身心健康。
6.岗位要求
(1)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2014—2015学年承担语文、数学教学任务;
(2)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6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6)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四)县中心幼儿园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能吃苦耐劳,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任教单位(学校)同意参加此次选聘的证明。
5.身心健康。
6.岗位要求
(1)年龄在36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3)持有教师资格证;
(4)专任教师: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5)保育员: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小学教育(含幼儿教育和学前教育);
(6)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7)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五)县特殊教育学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特殊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能吃苦耐劳,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4.任教单位(学校)同意参加此次选聘的证明。
5.身心健康。
6.岗位要求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17日及以后出生);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和教学基本功;
(4)持有教师资格证,取得手语翻译合格证;
(5)有3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6)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7)学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时,一律高评低聘。
以上学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3)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4)年内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分的。
六、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在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整个选聘过程,实行全程录像。
县一中公开选聘教师包括初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初试分为笔试、教学实绩考核两部分内容。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教学实绩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及教学实绩考核结束后,两项成绩累计须在12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若所报考岗位120分及以上人数超过1:2比例的,则按1:2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若所报考岗位120分及以上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则不受比例限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说课,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具体分为:专家评分占20%。随机抽取7名专家对考试者的说课进行打分;评分舍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学生评分占20%。抽50名学生(高中30名、初中20名)对报考初、高中岗位的教师进行说课打分;评分舍去3个最高分和3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最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县二中选聘教师岗位包括采取笔试、面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及组织考察均实行100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50%、面试30%、组织考察20%的方法计算。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及组织考察。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人数超过1:2比例的,则按1:2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及组织考察;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则不受比例限制进入面试及组织考察。
县城关完小公开选聘教师包括初试和面试两部分内容。初试分为笔试、教学实绩考核两部分内容。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教学实绩考核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及教学实绩考核结束后,两项成绩累计须在12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若所报考岗位120分及以上人数超过1:2比例的,则按1:2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若所报考岗位120分及以上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则不受比例限制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为说课,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最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县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说课)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均实行100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说课)20%、技能测试40%的方法计算。保育员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说课)均实行100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说课)60%的方法计算。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人数超过1:2比例的,则按1:2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则不受比例限制进入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
县特殊教育学校公开选聘教师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说课)60%的方法计算。笔试结束后,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者进入面试(说课)。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人数超过1:2比例的,则按1:2比例从高到低择优进入面试(说课);若所报考岗位60分及以上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则不受比例限制进入面试(说课)。
(一)发布公告:2015年9月17日—21日,在永德县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并在乡(镇)街道醒目的地方张贴公告。
(二)组织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9月22日—23日,上午8:00—下午17:30。
(三)资格审查:2015年9月24——25日由学校选聘工作小组严格按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核: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县一中:普通高中高考内容(体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大一体育教材内容)。
②县二中:学校财务会计专业知识。
③县城关完小:语文卷:小学一至六年级语文教材内容;数学卷:小学一至六年级数学教材内容。
④县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中国出版集团现代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幼儿卫生学》。保育员岗位:小学一至六年级语文、数学教材及幼儿知识综合内容。
⑤县特殊教育学校:采取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办法。考试范围:理论知识以特殊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专业知识以聋校九年义务教育实验教材一至六年级语文、数学为主。
(2)命题
笔试前一天,在县人社局、教育局的监督下,从全县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及财会专家人选库中随机抽取1—3名专家,组成笔试试题制卷、阅卷专家组,同时进行封闭管理。并制出3份笔试试卷交保密人员,直至阅卷结束。考前30分钟由县人社局派出监督员将所制考卷带到候考室,考前10分钟由参考教师代表在3份考卷中随机抽取1份进行开考。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4)监考:从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取,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
(5)笔试的时间及评分办法
①笔试的时间:统一于2015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进行。地点:县城关完小。
②评卷由制卷专家组在县人社局、教育局的监督下进行,统计出的得分由评卷人和县人社局派出监督员签名确认后,进行张榜公布。
2.教学实绩考核
主要考核县一中(不含体育教师岗位)和县城关完小公开选聘的教师。
①县一中: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根据竞聘教师2014—2015学年下学期末所任教科目教学成绩的名次作为考评得分,位居全县第一名得100分,第二名得95分,第三名90分,以此类推。并按所占比例算出此项考核分值。地点:县一中新校区。
②县城关完小: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根据竞聘教师2014—2015学年下学期所任教语、数学科的期末教学成绩的名次作为考评得分,所在乡镇同年级同科目获第一名得100分,第二名得95分,第三名90分,以此类推(承担双主科教学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价就高不就低),并按所占比例算出此项考核分值。地点:县城关完小。
3.组织考察
具体是指县二中选聘的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考察工作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由永德县第二完全中学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财务工作人员工作经验、能力进行组织考察,并按所占比例算出此项考核分值。
4.技能测试
具体是指县中心幼儿园公开选聘的专任教师。测试的内容为:
①主题绘画一幅(专家组当场命题绘画,幼儿园提供纸张,其它所需材料自备),时间:60分钟。
②自编舞蹈一个,时间:5分钟(幼儿园提供音响设备)。
③钢琴弹唱:儿童歌曲弹奏一曲(自选,边弹边唱)及钢琴练习曲一条(现场抽题)。两条曲目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5.面试(说课)
(1)专家组的确定
面试(说课)前一天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在专家人选库中各抽取10—15名专家,在指定地点进行封闭管理。面试(说课)前30分钟,在县人社局、教育局的监督下,根据各学校所选聘岗位,由面试(说课)教师代表现场从以上所抽取的专家人选中随机抽取1名评委组长和6名评委,组成面试(说课)专家组。面试(说课)过程中县人社局、教育局的人员现场对面试(说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面试(说课)工作的公正性。
(2)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2015年9月26日,下午14:30—18:00。县一中选聘教师岗位地点在县一中新校区,其他学校选聘教师岗位地点在县城关完小。
(3)面试(说课)程序及计分办法
①抽签。应聘人员按面试(说课)日程安排,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进行抽签,面试(说课)根据抽签顺序号组织实施。
②候考。面试(说课)人员在面试(说课)开始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面试(说课)开始前10分钟点名。面试(说课)设1个集体候考室,设1个考场(考场内设评委席、监督席、记时席、计分席、面试(说课)席共5个席位)。
③计分。面试(说课)成绩由计分员根据评委对面试(说课)人员说课情况进行评分,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面试(说课)者的面试(说课)成绩得分(取小数点后2位)。
(五)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经县人社局、教育局人员签名确认,并报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
七、组织体检
所选聘的教师待笔试、面试(说课)、技能测试(县中心幼儿园)考核内容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初定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
1.县中心幼儿园选聘岗位的体检参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执行。
2.县一中、县二中、县城关完小及县特殊教育学校选聘岗位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并根据报考人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学校选聘岗位将拟聘人员的笔试、面试(说课)及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在永德县政府网站及现任教学校(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含周末及节假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调动。
九、后勤保障
为确保本次教师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和各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后勤保障组,具体负责选聘期间的后勤安全保障。
十、相关要求
(一)命题专家组及相关人员封闭期间,被封闭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交由监督员保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和手段泄密。若出现泄密,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为便于工作,封闭地点配置一部专用电话。被封闭人员在征得监督员的同意后,在监督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对外进行公务联络和接听公务来电或其他急电,监督员要将通话内容作详实记录。
(三)面试(说课)期间纪律要求:一是面试(说课)人员要自觉遵守时间要求,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手机、书籍等进入考室;二是面试(说课)人员实行代码制,面试(说课)时只向评委报告面试(说课)抽签顺序号,不得泄露姓名及其他相关信息;三是面试(说课)人员在等待面试(说课)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休息,不准高声喧哗;四是面试(说课)人员提前30分钟进候考室,面试(说课)开始后15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说课);五是自觉遵守面试(说课)工作的其他纪律。
(四)为确保教师选聘规范、有序开展,各选聘学校(园)自行制定选聘公告及方案,由县教育局呈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