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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结合《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推免生接收办法》,现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对全院面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我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八个面试小组:课程教学论与学科教学组,无机化学组,分析化学组,有机化学组,物理化学组,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组,应用化学组,药物化学、药剂学与药理学组。各小组分别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四、面试
(一)考生报名
有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推免生在9月21日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zsxx.yjsy.ecnu.edu.cn)。
在9月28日及后,考生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报名。
特别提醒:我校预报名系统仅仅提供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考生情况的平台,在我校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考生还必须于9月28日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二)面试名单确定
我院各复试小组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审核预报名学生报名材料,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通过邮件或电话向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发送面试通知(请在此期间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三)面试
申请者在收到华东师范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面试通知后,应按要求在24小时间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来参加专业复试,逾期未确认或者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需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可以在系统中打印),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大学前三年的成绩单(需要教务处盖章),申请理由、科研成果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建议推免生先登录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进行预报名,并上传申请材料,以便招生导师及时浏览。
(四)免费师范生报名于10月1日至10月10日进行。华东师范大学非化学专业免费师范生申请跨专业攻读化学教育硕士的考生,也需要参加面试。我院届时会通知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和要求。免费师范生跨专业申请攻读教育硕士的考生,务必主动与申请院系联系。
五、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面试分专业进行,含专业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试,考查内容范围可查阅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以上为复试合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并由我院招生工作人员于9月2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手续必须包括以下流程:考生报名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收到录取征询通知后应立即按通知要求予以确认,回复确认录取后不能更改。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在收到录取征询通知后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我院将依次录取排序在后面的考生并办理网上录取确认手续。
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对拟录取的名单进行张榜公示。等面试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学校统一向社会公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教育部。
免费师范生跨专业领域申请攻读教育硕士考生只要面试合格即可录取。非跨专业申请攻读教育硕士的考生不需要面试,由我校直接在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后录取。确认手续跟普通考生手续相同:考生报名申请→我院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院发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未完成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费师范生录取名单院系不需张榜公示,对面试不合格者必须及时通知考生。
七、面试时间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推免生面试时间一般为9月30日之前,具体面试日程确定后,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向推免生发送的复试通知中告知(在此期间请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八、学习年限与学费、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参见以下链接:
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3352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
九、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院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十、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拟在2016年5月发出调档函,6月底左右寄发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于2016年5月份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jszs.ecnu.edu.cn)查看有关通知。建议大家订阅我校微信,以便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进程。
(二)录取为直博生的学生需要在我校博士报名系统中再次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请10月下旬或11月份初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报名通知。
(三)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后果自负。
(四)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不允许报到,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五)免费师范生被录取后,回去后还需寄送工作单位盖章的书面申请表。后续工作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十一、联系咨询方式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化学楼149室)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联 系 人:陆老师 张老师(免费师范生)
电 话:021-54340118, 021-62233485
电子邮箱:dqlu@chem.ecnu.edu.cn,yinyanzhang@chem.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 http://www.yjszs.ecnu.edu.cn
微博:http://weibo.com/ecnuyjsy
微信:华东师大研招(ECNUyjs)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网址:http://www.chem.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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