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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精神,结合《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推免生接收方案》,现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面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成立由研究生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面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我院分为若干(2-4个)面试小组,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三、推免生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四、面试
(一)考生报名
为方便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我校学生情况,我校已开通推免生接收预报名系统。有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推免生在9月21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进行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zsxx.yjsy.ecnu.edu.cn)。
在9月28日及后,考生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报名。
特别提醒:我校预报名系统仅仅提供我校各专业了解报考考生情况的平台,在我校预报系统中报名的考生还必须于9月28日到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二)面试名单确定
我院各复试小组审核报名材料,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按照区域经济学推免计划不超过1:3、人文地理学推免计划不超过1:2确定面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
(三)面试
申请者在收到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面试通知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至我院参加专业复试,逾期未确认或者未到我院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前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该提交一份书面申请报告,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及学习经历,申请理由等,并附上能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材料比如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类似的材料。考虑到届时时间很紧,建议有志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先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预报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材料。
五、面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我院面试包括:综合能力、应用能力的考核以及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综合能力、应用能力的考核:主要为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学生综合素质(知识结构、专业思想、心理素质、实验技能、科研表现、培养潜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形式为面试,由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面对面交流。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察学生日常英语和专业英语的交流能力,形式为口试,包括考生主题陈述、专业问题讨论等,重点考核考生英语听说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
面试总成绩中,综合能力、应用能力考核占8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总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面试合格,低于60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排序依次录取(复试结束后院系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排序),并由我院招生工作人员在9月28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开通后办理确认手续,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手续必须包括以下流程:考生报名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回复确认录取后就不能更改了。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填报我院志愿,或者未在我院规定时间回复确认,视为放弃我院录取资格,我院将依次录取后面的考生并办理网上录取确认手续。
七、面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学习年限与学费、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参见以下链接:
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3352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
九、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校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面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十、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将在2016年5月发出调档函,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请被录取考生于2016年5月份访问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有关通知。建议大家订阅我校微信,以便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进程。
(二)报考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后果自负。
(三)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不允许报到,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联系咨询方式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资环楼544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联系人:赵琳
电话:021-54341305
电子邮箱:lzhao@re.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网址:http://www.urban.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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