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教科所、基础教研室、职业教研室、成人教研室,各有关高校: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从2015年下半年实行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面试考官队伍,提高面试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考官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省师范院校或开办师范专业的有关院校专家,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各级教科研机构优秀教研员。
(二)基本条件
1.熟悉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累计7年以上,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获得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市级教学名师和作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可适当放宽;
5.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遴选名额
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各学段、学科(类型)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及原则
(一)个人申报,逐级推荐
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负责本考区面试考官遴选工作,要广泛宣传,及时公布遴选范围与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经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后报省教育厅。各直管县(市)、有意推荐考官的有关院校和教科研机构应主动与所在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沟通,按照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确定遴选名额。
(二)确保平衡,全科覆盖
要充分考虑本地实际,确保本地区推荐专家全科覆盖,农村一线优秀教师占一定比例。
(三)省级审查,专家入库
省教育厅对各省辖市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考官证书,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库。
四、其他事宜
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遴选推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整理归档,由所在省辖市教师资格管理机构妥善保管、及时更新,同时将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至《考官信息导入EXCEL模板》(可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务系统内下载)后,自行导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并务于2015年10月16日前将整理后的考官电子照片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王 坤
联系电话:0371-60867562
电子信箱:hnjszgwk@163.com
2015年9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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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doc》来源于河南教师资格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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