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峨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城建监察协管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城建监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城建监察协管员30名,具体为:
1、定向退伍复员军人招聘:5名(性别不限、岗位代码01)。
2、面向社会招聘:男20名(岗位代码02),女5名(岗位代码03)。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品行,能胜任所招聘岗位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3、报考人员户籍或生源地属峨山县;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退伍复员军人报考01岗位,学历不受限制;
6、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1971年7月18日—1991年7月18日间出生)。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
四、聘用人员待遇:
1、经考试合格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2、工资报酬: 1200元/人/月。单位按规定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不含个人承担部分)。年终考核按县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7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毕业证、户口册、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退伍复员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交验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个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5、资格初审合格后,领取《峨山县城建监察协管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交报名费70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100分)和面试(100分)两部分,分值各占50%;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1年8月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8月4日—8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发放地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县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
2、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分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公开张榜公布成绩。
3、聘用
(1)考试完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2)出现弃权时,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招聘小组同意,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考试相关事宜,通知不到或者不按通知要求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
(二)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日内须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在招聘工作中,若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聘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笔试、面试教材。
2、本招聘公告由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峨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峨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