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公用事业设计研究所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五马路27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财政补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公用事业各行业的科研公关。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科研岗
招聘岗位职责:从事城市给水及污水处理相关研究工作,申报并完成科研课题。
(二)招聘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硕士毕业生
四、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本地和符合进津条件的非本地生源;
4.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5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14 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发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 2015 年10 月15 日至10 月19 日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五马路27号);2、邮箱报名(邮箱地址:tjkys99@sina.com)(以上方式可选)
(二)资格审查:
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七、考试
(一)考试
1.笔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
发布的时间、方式: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取消或者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五马路27号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
发布的时间、方式: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核算: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其计入总成绩。
发布的时间、方式: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分工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27373131
举报或投诉电话:27552345
天津市公用事业设计研究所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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