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自治区区级机关选调优秀基层干部工作安排,自治区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科级选调岗位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昌吉州机关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昌吉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在乡镇工作满5年服务期,方可推荐。
4、事业单位分类前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干部,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可以作为推荐人选。
二、推荐方式
各单位党组(党委)根据选调岗位需求,在符合条件的干部中,经征求本人意见,择优推荐人选。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岗位需求进行推荐,推荐人选须符合《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自治区区级机关选调优秀基层干部工作通知>的通知》(昌州党组传〔2015〕80号)规定的条件和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把政治坚强作为第一标准,把懂“双语”作为基本条件,注意推荐反恐怖反分裂斗争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及其优秀子弟。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做好宣传动员,严格落实责任制,公开透明,严格把关,坚决防止人情推荐,坚决防止“带病推荐”,确保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推荐上来。
2、10月16日下班前,各单位党组(党委)将2015年自治区区级机关选调优秀基层干部《推荐报名表》(附件2,修订版)和《汇总表》(附件3)报组织部(空表请从昌吉党建网www.xjcjdj.cn下载中心下载)。各单位推荐人选报组织部干部科审核汇总。
3、10月底,自治区将统一组织科级岗位推荐人选进行素质测试,在各地州市分设考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2015科级选调岗位表请带移动存储设备到组织部干部科拷贝。
组织部干部科:4512380
中国足彩网信息请查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