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研究生,计划招生名额为60人(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录取以当年考生上线人数及学校增加调剂名额为准)。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大专毕业后有不少于5年工作经验者;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不少于3年工作经验者;研究生毕业后有不少于2年工作经验者;
3.其他请参阅《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相关规定。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照相、交费和验证)的报名方式。考生须于2015年10月(具体日期以教育部文件为准)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中旬,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进行报考信息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及要求,以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初试科目为两门,即英语二(满分100分)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均为全国MPA联考科目,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命题。联考科目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四.复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复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包括政治理论、综合能力面试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护照)、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期间成绩单原件。
五.学习方式
在职学习,学制3年。2016年9月入学。一般周六、日上课,寒暑假期休息。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深圳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深圳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费及在校待遇
1.学费57000元(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费用)
2.缴费方式:第一、二、三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缴交19000元。
3.在校期间住宿自理。
4.不享受奖学金待遇与校内医疗保险待遇。
5.学习期间,因个人情况而定,可能涉及课程与论文的重修费用等。
七、招生咨询
1.深圳大学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地址:深圳大学文科办公楼四楼MPA办公室(2423A)
网址:http://mpa.szu.edu.cn
咨询电话:0755-26538962吴老师
咨询邮箱:mpa@szu.edu.cn
咨询QQ:2574493416
2.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深圳大学办公楼441室
网址:http://zsb.szu.edu.cn/
咨询电话:0755-2653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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