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集学前聋儿语训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职业高中教育为一体,专门招收视障、听障和智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的学校。2011年招聘教师工作,根据玉编办准〔2011〕24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招聘人数 |
1 | 教师 | 特殊教育 | 本科 | 1 |
2 | 教师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 | 1 |
3 | 教师 | 美术 | 本科 | 1 |
4 | 教师 | 园艺 | 本科 | 1 |
5 | 教师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1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特殊教育事业。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4、具有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证、与本专业相关的且国家劳动部门承认的职业技能资格等级证。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近年以来云南省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考录单位认定为考试作弊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8:00-2011年7月31日17: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简要流程:登陆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才能报名。
5、报名资格审查由玉溪市教育局和玉溪市特殊教育学校共同负责。
(二)考试办法
1、笔试由市人才市场组织,笔试内容:教育法律法规(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专业知识的有关内容。
2、面试由市教育局和市特殊教育学校共同组织,面试内容:试讲一节课。
3、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特殊专业(特殊教育、康复治疗学),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4、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有关部门鉴证)、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以上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一份。
(三)录取方式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试讲50%)=综合得分,按照每个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综合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一)拟聘人员进行等额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替补。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玉溪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伪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等,取消考录资格。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