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杨军等32名同志符合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录用条件,同意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请录用人员于2011年7月29日前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资格。
附件:眉山市2010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第二批名单
一、市级部门(公务员1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杨 军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
二、东坡区(10人)
(一)公务员(7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史建萍 土地乡人民政府
严岳 土地乡人民政府
张娟 金花乡人民政府
赵祠 富牛镇人民政府
李书伟 思蒙镇人民政府
席四维 秦家镇人民政府
冯滢莹 秦家镇人民政府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3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廖智慧 东坡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张爽 东坡区招商引资二局
张钰 东坡区旅游执法大队
三、彭山县(公务员2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刘颖 彭山县司法局
李浩 彭山县司法局
四、洪雅县 (11人)
(一)公务员(6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刘嘉 余坪镇人民政府
李 敏 汉王乡人民政府
王典 汉王乡人民政府
孙 思 中山乡人民政府
袁 丁 洪雅县司法局
徐 睿 洪雅县森林公安局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5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余林雨 洪雅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赵丽红 洪雅县卫生执法监督所
张 鑫 洪雅县卫生执法监督所
辜信杰 洪雅县卫生执法监督所
胡艳梅 洪雅县环境监察大队
五、丹棱县(4人)
(一)公务员(2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袁欣倩 丹棱县司法局
石 俊 丹棱县司法局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潘国荣 丹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王宇 丹棱县票据管理中心
六、青神县(4人)
(一)公务员(2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李琴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
江涛 青神县森林公安局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人)
姓 名 录用单位
张干 青神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左磊 青神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