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2015年公开选聘高中校长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寻甸县教育事业发展,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现将寻甸县2015年公开选聘高中校长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选聘范围、职数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县学校符合公开选聘资格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选聘职数
公开选聘高中校长2名。
(三)资格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重德守纪;具有履行高中校长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教育科研能力与组织领导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4.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65年10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6.从事高中阶段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且担任过高中阶段学校副校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满2年及以上。
7.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三、公开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组织报名
报名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8:30-11:30, 14:00—17: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任职相关文件或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公开选聘高中校长领导小组组织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上公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11月10日8:30-11:30, 14:0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县教育局人事科
3.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笔试的主要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学校管理等方面。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1日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2015年11月12日,面试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5.考试成绩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上进行公示。
(四)组织考察
根据公开选聘职数1:2的比例按笔试和面试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组织考察采用民主测评和组织谈话方式,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民主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10%。
(五)聘任
根据笔试、面试、民主测评折算的总成绩及组织谈话中无影响聘任相关情况的,经公开选聘高中校长领导小组按公开选聘职数1:1的比例讨论确定拟聘任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干管权限进行聘任,任期三年。
四、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0871-6266223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2662521
县教育局:0871-62663135
寻甸县公开选聘高中校长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