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未就业证明》是在那个部门开据?是教育部还是人事局?
回复:未就业证明可以为如下任意一种: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为大学毕业生需要办理的离校手续之一)
2.报到证(可到省教育厅办理)
3.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凭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报到证开具的未就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