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人: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6年“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办法》,现就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1、 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名单,并负责组织、通知申请人复试时间、地点等工作。每位导师原则上只招收一名“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且占2016年所属培养单位招生计划。
2、 复试时间:2015年11月11日-11月19日。
3、 复试内容:专业外语笔试(满分100分)、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综合评分(满分100分)。综合评分是指对申请者的发表文章质量、科研思维、科研技术、科研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评分。
4、 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相关科研计划汇报等。(复试时请携带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5、 每位拟录取申请人须经过医学院复试、交大研究生院审核,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才能正式确定拟录取为2016年博士研究生(秋季入学)。正式入学通知书将与其它入学方式拟录取考生的通知书一起发放。
6、 未被拟录取的申请者可按网上的报名要求将入学方式修改为“普通招考(考试入学)”。
7、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考核制”博士培养方式均为“全日制非在职”,学费收缴情况详见医学院财务处网站。
8、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03室
邮编:200025
电话:021+53068810
传真:021+53068810
Email:yzb@shsmu.edu.cn;
医学院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详见http://yzw.shsmu.edu.cn/zsys.asp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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