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面试人员:
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关于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有关事项的安排》部署及要求,为保证2011年度全市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全市考录公务员面试时间定于2011年8月8日—8月10日3天(详见附件临沧市2011年考录公务员面试日程安排表)。
二、面试对象
经各县区和市直各招考部门(含省管地税、工商、质监系统,不含法检系统)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三、面试地点
临沧市技工学校3号教学楼。
四、注意事项
⒈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复审确认表,在市直各招考部门单位和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带队人员的带领下,按照《面试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报到。其中:参加上午面试的人员于当天上午7:45前到达面试考点报到,并由各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带入候考室;参加下午面试的人员于当天下午13:45前到达面试考点报到,并由各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带入候考室。
⒉符合递补条件的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在面试当天由市直各招考部门单位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负责现场复审,即上午面试的在上午7:45、下午面试的在13:45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关于临沧市2011年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不合格者的取消面试资格。
⒊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⒋不得穿制服(录用公安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也不例外)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⒌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工作人员宣布可离场时,方能离开,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
⒍ 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⒎根据考生不做自我介绍的规定,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说出自己以及父母姓名等暴露考生身份的暗示性信息,对违反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⒏ 不能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和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候考室及考场,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
⒐参加面试考生要提前主动与市直各招考部门单位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联系。
五、咨询电话
以下电话区号统一为(0883)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2127617
市人社局考试录用与培训教育科:2128062
(一)市直招考单位(含省管单位)
市委办公室2131076 市纪委2122079
市委宣传部2126791 市公安局2852216
市交通运输局(含海事局、地方公路管理处)2122494
市国土资源局临翔分局2123365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57252 市城乡规划局2163185
市外事办2122400 市能源局2122252
市地税局2142096 市工商局2154102
市质监局2154119
(二)县区招考单位
临翔区人社局:2166463 云县人事局:3211404
凤庆县人事局:4214824 永德县人事局:5220907
镇康县人事局:6630131 耿马县人事局:6121624
沧源县人社局:7124760 双江县人事局:7625604
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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