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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品德良好、身体健康,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历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新生报到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其中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的专业(即临床医学)只接收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报考,且须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代码以“1052”开头的专业(即口腔医学)只接收口腔医学五年制全日制本科生报考,且须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6.同时,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文件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即专业代码以“1051”、“1052”开头的专业(即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将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进行,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规定可查阅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收费标准
查询网址:http://caiwu.shsmu.edu.cn/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考生须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选择的报考点所规定的时间,完成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3.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0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报名材料、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手续。
五、入学考试
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科目查阅《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港澳台地区)》,初试试题由我校组织命制。
2.初试时间:2016年4月9日至1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初试地点由选择的报名点安排。
4.初试成绩、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六、资格审核
考生在复试时须先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验证,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体检
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查询网址:http://yzb.sjtu.edu.cn。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寄发考生本人。
九、入学
录取考生应于2016年秋季入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四年。
十一、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各培养单位申请学位要求规定者,可获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
十二、考试科目
西医综合(科目代码306;包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口腔综合(科目代码352;包含生理学、生物化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
卫生综合(科目代码353;包含环境卫生学、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医用统计方法、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
药学综合(科目代码349;包含药物分析、药物化学、中国药事法理论与实务、药理学、药剂学)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03室
邮编:200025
电话:021+53068810
传真:021+53068810
Email:yzb@shsmu.edu.cn
医学院各院、所联系方式详见http://yzw.shsmu.edu.cn/zsys.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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