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备条件及要求
参加全国统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按照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考完某一个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有免考课程的,办理了免考手续),并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和实习、实验)的要求,达到规定的学分,由省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主考院校颁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
二、申报方法及提交材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每年6月1日至6月15日和12月1日至12月15日),登录网址:http://222.221.6.160:9909/middle.jsp(必须使用IE浏览器兼容模式登录)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见《毕业申报指南(考生)》。申报时,社会考试考生须选择州(市)直属或县(市、区)招考机构为申报确认点,非社会考试考生(高职高专在校生或中职中专在校生)选择其它申报确认点。
网上申报结束后,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含复印件三份),准考证,全部单科合格证,实习、实验或论文答辩合格成绩单,三张一寸相片(与网络上传照片一致,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相片背景为浅兰色),亲自到申报确认点进行初审(申报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还必须提供符合其报考专业所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认真核实《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中所有内容后进行签字确认。《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中所有内容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
如有不清楚的事宜,请致电砚山县招办,联系电话0876-3122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