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行政许可处考察对象安敏同志自愿放弃考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的规定,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将报考该岗位的潘高峰同志(第5名)调整为考察对象。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