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 创先争优手机报 第56期
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从2011年9月起,适当提高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全省统一选聘且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在原每人每月1000元的基础上,提高500元,达到每人每月1500元。全省新增的经费仍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分别承担,省级仍按各县(市、区)分六类标准进行补贴。其中,迪庆州三县每人每月新增的500元,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
(2011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