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舞蹈演员(编导)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州战略的重要部署,经永平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永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下属永平县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舞蹈演员(编导)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考核招聘舞蹈演员(编导)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热爱文艺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履职所需的政治理论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限女性,舞蹈表演或舞蹈编导专业,大理州户口或生源。
2.具备下列条件: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2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文艺事业,身高158厘米-170厘米。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2012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四)2016年1月21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永平县文化馆办公室(永平县博南镇新光街29号)。
报名方式:应聘考生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本级招聘领导组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本级人社部门牵头召集招聘部门统一复审。在进行学历、专业验证时,要按照应聘者毕业证原件上的专业名称进行认真审核;学历验证应根据当年云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制的《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对学生当年录取批次进行认真审核。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入考核程序。
四、考核
考核时间:2016年1月26日。
考核按初试、业务考核和综合考核三个方式进行。初试、业务考核、综合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考核合成总成绩=初试×40%+业务考核×40%+综合考核×2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1.初试。
主要对报考者的形象、舞蹈基础(软开度、节奏反应)、自选节目(三分钟以内舞蹈作品)、进行考核。业务初试成绩60分以上(包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业务考核。
以实作的方式对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实际编创能力进行考核。(抽取一段音乐,在规定时间内即兴编创、表演)。业务考核成绩60分以上(包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综合考核。
以初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数1:3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舞蹈命题表演(抽取一个命题,在限定时间内把命题内容用舞蹈的形式表现出来)。
4.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的考核合成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聘人数1:1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拟聘用毕业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由用人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属于往届生的,县人社局、主管部门于2月29日前拟出专题请示(附人员花名册、审批表、体检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属于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经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聘用协议签订情况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待2016年7月份统一办理录聘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后续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经考核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再参加后续州内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
2016年度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一)毕业生在填写《资格审查表》时,应认真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部门发出考核、体检及其他相关通知时,如毕业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动。
应聘者如违反相关纪律要求,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处以禁考5年的处罚。相关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大理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登载查询。
联系方式: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72—6525708 联系人:郑丽仙
永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 电话:0872—6525126 联系人:罗惠玲
传真:0872-6521910,电子邮箱:ypgdj@163.com。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