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宣恩县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全县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13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中共党员;
8.身体健康;
9.符合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月19日。
2.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填写《宣恩县委组织部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并提交两张1寸登记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行政办公中心大楼601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3.资格审查。根据遴选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员名单。遴选名额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则相应调减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
四、能力测试
遴选采取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组织能力测试组,对考生进行笔试和面试。能力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以遴选单位通知为准。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能力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职位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考察。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二)体检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县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试用、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能力测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召开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按照1:1的比例决定进入试用期人选,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将试用期人员名单在中国宣恩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相关人员进入遴选试用期;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遴选单位对相关试用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
中共宣恩县委组织部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