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进入事业编制;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同时享受医院绩效奖励。
(三)为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办理相应职称聘任手续。
2016年枣庄山亭区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