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医疗机构,市卫生监督所:
现将广西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医师定期考核补考不合格医师名单的通知》(桂医定考办〔201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理意见
2015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我市共有4名医师补考不合格、2名医师因故申请延考。
(一)对4名补考不合格人员的处理。
1.对补考不合格人员,须暂停执业。医师如需继续执业,须凭管辖其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证窗口出具培训通知,到指定培训机构进行为期3-6个月的培训及考核合格后,参加自治区定考办组织的2016年6月复考,复考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
2.要求各相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证窗口做好开具培训通知工作,各培训机构请做好相关人员接收和培训准备工作。
(二)对6名需复考人员的处理。
上述6名补考不合格或因故申请延考的医师,根据相关规定应参加2016年6月的医师定期考核作为复考成绩,并依据复考成绩判定本周期是否合格。
二、医师定期考核系统的操作说明
因现行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已经使用了2.0版本系统,根据2.0版本系统要求,2015年度报考的考生在系统里考核程序必须全部处理到合格或不合格的状态,系统才能转入2016年周期。因此,上述6名医师在本周期尚未判定合格或不合格的情况下,先由执业机构在系统里申请取消他们今年的考核,理由填写(本周期延考/明年复考),提交后由相应卫生行政部门在系统上进行审核取消。当2016年界面更换后,通知医师报名,由考核机构把这6名医师处理为参加2016年6月份考核的人员。请相关卫计局做好操作和通知工作。
(联系人:邓一帆,电话:0771-5766830)
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5日
2015年补考不合格医师名单(5号PDF文件)详情请参考:http://www.nnws.gov.cn/CL0022/284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