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计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省属医疗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2016年2月3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25日—2016年2月4日(周末除外)
三、报名程序: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各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从网上自行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2、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持经单位和单位所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考生自己打印)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泸州市卫校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签名确认。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再更改。
四、现场确认地点:泸州市卫校(龙马潭区大驿坝11号);乘213、246、270路公交车在泸州卫校公交站下车。
五、审核盖章和现场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1、《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3、卫生类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有下列情况者,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4、报考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任职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考试 [专业代码为301—365(含)],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203-204、368-374(含)],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6、跨系列、类别、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岗位的(从事现工作岗位满两年)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7、按照川人办发〔2006〕321号文中第三项有关规定申报考试的人员,必须提交与社区卫生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8、非本地户籍考生,须提供与本地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回原籍所在地报名;
9、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A4规格);
10、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六、考试时间:
采用人机对话和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4、15、21、22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4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15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考试费用:初级:每科50元 中级:每科70元
八、考生准考证打印
自2016年4月26日-5月22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九、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十、咨询电话:
0830—3333631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