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卫生初级(药、护、技)
1、初级士: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
2、初级师: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即2010年及以前聘士);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即报考护师2012年及以前注册聘护士,报考其他专业2013年及以前聘士或毕业后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二)卫生中级(医、药、护、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7年(即2008年及以前聘师);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6年(即2009年及以前聘师);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4年(即2011年及以前聘师,全日制本科护理需2010年及以前注册);
4、取得相应专业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等工作满2年(即2013年及以前聘师注册,读研期间不计时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相应专业中级资格以执业医师注册时间为准。
注:1.护理专业从事本专业工作起始时间从首次护士执业注册算起;(参照《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相关规定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2. 临床医学专业从事专业工作起始时间从医师执业注册算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从事岗位与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不一致的,需要重新报考取得与现从事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二)申报程序:
自2016年1月15日至1月24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根据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采集照片,并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纸)(所在考区为“安徽”,所在考点为“蚌埠”,单位名称统一为“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单位所属“省、自治区”,单位性质“医疗卫生”,“学历情况”填写申报学历信息)。申报人员必须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各专业代码、名称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
上传照片要求:①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②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③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④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
(三)审核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请各位考生将以下材料装入有封口的档案袋中(档案袋请自行准备,老考生材料不需装袋),粘贴《2016年度卫生专格考试报名材料目录表》(附件2),并于2016年1月25日-1月26日报送医院人事科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A4规格,申报人员务必手工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规格);
3、毕业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如无聘书者请交1寸照片1张到人事科办理);
5、申报医师类考试,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申报初级(师)及中级护理类考试,须提交护士、护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因换证不满聘任时间的请到医政部门开具证明,医师执业注册证书和护士执业注册证书分别存放在医务科、护理部,由人事科统一领取,无需个人领取);
6、老考生只需提交2015年度考试成绩单(A4规格,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规格)和《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
7、考试费用:纸笔考试55元/科,人机对话考试60元/科。
考生缴费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经医院统一现场确认后,考生请在2016年1月29日-2月4日登录报名界面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考试报名无效。
三、考试时间安排
各专业考试方式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
1、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
2、纸笔考试时间安排
3、考试准考证打印
参加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26日-5月13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试时间不得入场考试,后果自负。
四、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资料,表格中姓名必须与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一致;
2、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选择专业需注意区分:临床医学检验学、超声波医学、核医学、放射医学、肿瘤放射治疗学,需有执业医师资格;临床医学检验技术、超声波医学技术、核医学技术、放射医学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肿瘤放射治疗技术,不需执业医师资格。
3、考生申报信息一定要核对准确,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后将不予更改,后果自负。
4、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有身份证号码变动的须提交新、旧身份证号码,如果没有按规定提交原成绩单、档案号或新旧身份证号码,造成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人事科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