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院通字[2016]1 号和《中国矿业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通知》要求,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全面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二、复试组织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学科带头人及导师代表组成。
2、复试专家小组由3-5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报到及具体安排
1、复试报到
时间:2016年1月15日9:00-17:00
地点:南湖校区环境与测绘学院B501
2、复试安排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南湖校区环测楼A508
2、面试时间:2016年1月16日下午1:30
面试地点:测绘工程组:环测楼A506
环境工程组:环测楼B409
四、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100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生科目:环境工程专业:《环境监测》;
测绘工程专业:《测量学》或《土地管理学》。
(2)综合面试(100分):
①政治思想素质;
②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人文素养等。
复试时考生必须随身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研究生院盖章的《复试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五、录取办法
1、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成绩,确定录取的建议名单。凡复试成绩不合格((笔试+面试)总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录取结果公示3天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六、本方案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环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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