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乌当区群众工中心关于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乌群工发﹝2011﹞1号)文件规定,根据岗位陈述人员陈述情况,经由区委群工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区人社局、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群工中心有关负责同志组织成的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以下十人进入本次选调考察对象范围:汪丽、徐勇、周蕾、周露、杨华涛、唐玲莉、张进、高兆英、黄永玉、蒋涛>。
考察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乌当区群众工作中心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