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和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1月19日至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办公区,B588房间。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南二环路陶然桥东北角)。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报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和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并且在《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中提示已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及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目前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四、联系电话:
010-6316129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