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高校自主办学的进程,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文化联合测试+综合测试”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院校负责,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自主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招生对象及要求
1.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2.目前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否则单独招生报名无效。
3.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费 (元/年) | 学制 | 类型 |
1 | 63050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0 | 4700 | 3 | 文理兼招 |
2 | 630903 | 物流管理 | 30 | 4700 | 3 | 文理兼招 |
3 | 630506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4 | 630301 | 财务管理 | 30 | 4700 | 3 | 文理兼招 |
5 | 630302 | 会计 | 30 | 4700 | 3 | 文理兼招 |
6 | 630303 | 审计 | 30 | 4700 | 3 | 文理兼招 |
7 | 630701 | 市场营销 | 30 | 4700 | 3 | 文理兼招 |
8 | 630604 | 连锁经营管理 | 30 | 4700 | 3 | 文理兼招 |
9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0 | 4700 | 3 | 文理兼招 |
10 | 630801 | 电子商务 | 30 | 4700 | 3 | 文理兼招 |
11 | 580401 | 现代纺织技术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12 | 580403 | 染整技术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13 | 580405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14 | 580406 | 纺织品设计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15 | 520804 | 环境工程技术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16 | 610206 | 软件与信息服务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17 | 580410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18 | 580412 | 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19 | 670202 | 商务英语 | 20 | 4700 | 3 | 文理兼招 |
20 | 670203 | 应用英语 | 20 | 4700 | 3 | 文理兼招 |
21 | 690301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20 | 4700 | 3 | 文理兼招 |
22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23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24 | 6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25 | 56010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26 | 560103 | 数控技术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27 | 56011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28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29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0 | 5300 | 3 | 文理兼招 |
30 | 650108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30 | 6800 | 3 | 艺术(美术) |
31 | 650102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30 | 6800 | 3 | 艺术(美术) |
32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 | 30 | 6800 | 3 | 艺术(美术) |
33 | 650109 | 室内艺术设计 | 30 | 6800 | 3 | 艺术(美术) |
34 | 650105 | 产品艺术设计 | 30 | 6800 | 3 | 艺术(美术) |
35 | 660209 | 影视动画 | 30 | 6800 | 3 | 艺术(美术) |
36 | 650101 | 艺术设计 | 30 | 6800 | 3 | 艺术(美术) |
37 | 650122 | 人物形象设计 | 30 | 6800 | 3 | 艺术(美术) |
38 | 650104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0 | 6800 | 3 | 艺术(美术) |
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总计划: | 1110 |
备注:最终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20日。
3.报名网址: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或通过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cztgi.edu.cn)报名并网上支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费用共计45元。
4. 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付费确认提交。
(二)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文、理科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艺术类考生,可填报文理兼招专业。最终考生录取专业将优先考虑该生第一志愿。
(三)考核办法
考生必须参加3月21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学校采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录取。
1.考核内容:
(1)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2)学业水平测试符合报名要求,且参加了江苏省统一的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者,无需再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总成绩根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省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统一认定。
(3)免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
2.考核分值: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60分;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
3.总成绩=文化联合测成绩(语数外成绩,满分285分)+综合测试(满分100分)+政策性加分
4.报名考试日程及地点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网或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 | 考生所属省辖市高中学校 |
3月4日前 | 文化联测免试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3月16日前 | 学校公示文化联测免试考生名单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3月19日—20日 |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未合格科目) | 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 |
3月21日 | 江苏省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联合测试 | 考生所属省辖市测试考点 |
4月16日—17日 | 综合测试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4月25日前 | 拟网上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
注:综合测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校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四)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
免测考生类型 | 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条件 | 备注 |
学业水平测试 | 符合基本报名要求,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4B或者1A及以上,(该项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不需要考生单独提供材料) | 证明材料复印(注明联系方式)于2016年1月20日前传真至我校,传真号码:0519-86336021。证明材料原件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6年3月4日之前寄至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号,邮编:213164,联系电话:0519-86336023,收件人:顾老师,请注明“单独招生免试材料”.并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原件于4月16日到校参加笔试。 |
综合优秀生 | 在高中或同等学历教育阶段获得区(县)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区县级以上荣誉的考生。 | |
科技特长生 | 高中阶段在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中获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 | |
艺术特长 | 声乐、器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等级证书八级以上(含八级)。 | |
体育特长 | 近三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比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或者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者。 |
(1)以上文化联合测试免试考生,须持有《2016年高职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试申请表》(样表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相关获奖证明原件。
(2)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申请免试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已办理2016年高考报名手续。4月15日前或当日到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业水平测试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统一参加4月16日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4)所有免文化联合测试的考生语数外联考成绩统一核算成语文80分,数学80分,外语80分,总分240分。
(五)加分奖励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加分政策项 | 加分分值 | 备注 |
①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 | 一等奖50分 二等奖40分 三等奖30分 |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②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 | 一等奖30分 二等奖25分 三等奖20分 |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③第一次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等级加分(最多加4门) | A级每科加20分 B级每科加10分 | 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
④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最多加3次) | 10分 |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⑤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 10分 |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⑥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 5分 | 考生综合测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
⑦少数民族考生 | 3分 | 数据由省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提供材料 |
注: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2A及以上的,报到入学后可享受相应新生奖学金:达到2A、未达到3A的,享受新生奖学金1000元整;达到3A、未达到4A的,享受新生奖学金2000元整;达到4A的,享受新生奖学金5000元整。
(六)免文化联合测试考生综合测试现场确认
1.报名考核费:综合测试无须交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七) 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文化联合测成绩+综合测试分+政策性加分,同分的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1.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3.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监督机制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单独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自主单独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三)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六、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本章程具体内容,由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电话: 400-188-1251、86336023、15251916301、15251916302、0519-86336021(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cztgi.edu.cn
地址:常州科教城内(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号)
联系人:顾加强,邮编:213164
招生办网址:http://zs.cztg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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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路线:常州火车站 (常州长途汽车站 )乘2路、B11转乘B1或B16,市内乘B1,京沪高铁常州站乘B1至滆湖路站下车。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