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拟面向校内外以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8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综合运用教育教学、实践养成、文化熏陶、研究宣传等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学生日常管理服务各个环节,形成高校学生的日常行为准则,使高校学生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协助学校心理心理素质教育中心开展心理筛查,对学生进行初步心理排查和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四)开展深度辅导工作,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
(五)积极学习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围绕学生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进行有效舆论引导,丰富网上宣传内容,努力把握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及时了解网络舆情信息,密切关注学生的网络动态,敏锐把握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
(六)做好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做好毕业生离校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好学生军训工作,有效开展助、贷、勤、减、补工作,做好学生奖励评优和奖学金评审工作,为学生日常事务提供基本咨询。
(七)积极开展学业指导,组织开展学风建设、课外学术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增强学生的专业认同和学习热情;开展学生学习观教育与学风建设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动力。
(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做好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开展主题党、团日等活动,参与学生业余党校、团校建设,讲授党课、团课。
(九)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及创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 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十)开展宿舍文化建设,加强宿舍思政教育主阵地工作,定期深入学生宿舍开展学生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班主任、本科生导师、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
(十二)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的学习,运用理论分析、调查研究等方法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十三)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十四)组织、协调学生军训、国防教育、社会实践等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观念,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
(三)热爱学生工作,具备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五)身体健康,可以承受较大的工作强度及工作压力;
(六)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具有北京市户口者优先。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的各级学历学位应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形式,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齐全。
(二)应聘本岗位须提供2014年或2015年国家足球游戏成绩。
四、招聘办法
应聘人员将填写好《岗位申请表》、个人详细简历、国家公务考试成绩截图或扫描件及相关材料交送至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并将《岗位申请表》、个人详细简历、国家公务考试成绩截图或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统一为“应聘辅导员-姓名-毕业院校”。经资格审查后,按相关程序办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至1月29日
(二)报名地点:行政办公楼205室
(三)联系电话: 62282035;E-MAIL:buptfdy@126.com
(四)联系人:张老师
北京邮电大学
人事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1月20日
附件:岗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