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岗位工作人员。
一、岗位名称
计划财务处会计岗(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北京市户口;
(2)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有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学历学位要求:财务相关专业大学本科;
(4)专业要求: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相关专业,有科学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操作。
该公益岗位的职责任务:
(1)部门预决算编制工作;
(2)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3)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4)接待外部审计、组织内部审计工作。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受理报名。
2.自愿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中信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连同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简历、2寸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于2016年1月25日17:00前提交至中信所人事处。
3.资格审查。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加考试的人选。
4.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文字表达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1月27日;面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2月1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等将在科技部网站和中信所网站公开发布。
5.确定考察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招聘工作小组确定考察人员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6.组织考察和身体检查。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研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公示。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等综合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上报所务会批准,并在中信所和科技部网站上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等。根据科技部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12个月,聘期为3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时限要求填报《报名登记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笔试或面试者,恕不再单独通知。
4.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5号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人事处,邮编100038
电 话:010-58882508
传 真:010-58882078
联 系 人:翟娟华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2016年1月18日
附件:中信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