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李丹萍同志(详见附件)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1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时间:2016年1月20日至1月26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钦州市南珠东大街90号401室
邮政编码:535099
监督电话: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7-2101958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7-2817199
附件:钦南区2015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怀孕暂缓录用)详情请参考:http://www.gxqzrc.com/ds/qz/Article.aspx?ArticleID=71748
钦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0日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钦州市钦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钦南区康熙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 科员(070028004004) | 李丹萍 | 15107030301 | 131.10 | 81080 | 0 | 212.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