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陕卫考办发〔2016〕3号)精神,为了确保我系统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1月20日-2016年1月26日。
二、收费标准
依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行发〔2013〕94号)精神,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初级考试仍为50元/人科,中级资格考试为60元/人科。
三、几点要求
1、请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1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卫生局人事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201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请严格按照《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相关考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打印,打印地点不做任何要求。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一线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关系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积极配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放宽报考条件,不得弄虚作假。
4、承担各单位考试报名的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文件,必须熟悉业务,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组织管理,不得随意搭车收费,更不得无故推脱不报,对故意刁难报考人员或违规收费的行为,一经发现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如果已经有搭车收费等行为,请立即予以纠正,否则严肃处理。
兴平市卫生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