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正式公布,现就成绩发布后向考生发放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证书类别与领取合格证书的人员范围
(一)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包括: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英语测试合格证。
(二)领取合格证书的人员范围
可在我市领取合格证书的人员包括:
1、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全部考试科目合格,2015年度在杭州市参加考试的人员。
2、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合格,2015年度在浙江省杭州市参加考试的人员。(取得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期间持本人身份证件到网上报名时所选证书领取地的市考办领取合格证。如需变更证书领取地的考生,应当于2016年1月8日前到申领地的市考办办理全科合格证的申领登记手续,省考办将根据考生申请将全科合格证下发给相关市考办。未在规定时间前办理申领登记手续的,证书领取地则以网上报名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各市考办具体地址、咨询电话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的考区信息。)
3、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合格,2015年度在浙江省杭州市参加考试的人员。
二、合格证书发放时间
省考办将根据财政部考办下发的注册会计师专业、综合阶段考试及英语测试合格人员名单,下发合格证书。我省考生领取合格证书的时间,全省统一为2016年1月28日至2月29日(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三、合格证书申领有关注意事项
(一)专业阶段合格证申领事项
成绩发布后,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能查询到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的考生,在杭州市考办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杭州市考办直接领取签收专业阶段合格证,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以实际领取到的证书号码为准。
没有查询到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但已取得专业阶段6科有效合格成绩的考生,需在成绩发布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市考办办理申请手续。考生在不同考试年度因报名信息错误或变更的,务必提交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或经校验盖章确认后的复印件;考生有部分考试年度跨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考试的,市考办应在该类考生汇总表对应科目成绩栏注明参加考试的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名称。
以上没有直接获取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的考生,省考办需报经财政部考办核准后另行制作下发专业阶段合格证书。
(二)全科合格证申领事项和非执业会员申请入会
没有或没有按时向所在地的市考办办理全科合格证申领登记手续的考生,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到杭州市考办领取全科合格证。
同时向全科合格证申领人发放《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鼓励其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时需要提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全科合格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张一寸同底证件照片。
(三)英语测试合格证申领事项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件至杭州市考办领取2015年度英语测试合格证书。
以上各项申办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地址:杭州市光复路113号二楼201室会计人员办事大厅。咨询电话0571-87044124。
杭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