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玉溪市林业管理服务中心的批复》(玉机编〔2011〕4号)文件精神,成立玉溪市林业管理服务中心,为玉溪市林业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充实林业工程技术人员队伍,确保林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玉溪市林业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玉溪市林业管理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端正,热爱林业事业,身体健康;
2、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
3、林学类专业,具有学士学位(研究生可放宽为林业相近专业);
4、年龄28周岁以下(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上午08∶00-2011年9月9日下午17∶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
(二)资格审查、复审
由用人单位、市林业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前资格复审。
(三)考试
1、笔试(100分)。笔试内容:林学类专业知识
2、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后,直接参加面试。
3、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携带材料:毕业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以上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报名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拟聘人选按照《2011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等额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顺延。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岗位业务及专业知识。通过考核,如有玉人事发[2003]4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七)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各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顺延。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按照用人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进行管理。
四、纪律要求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林业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