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先把我的情况说明一下,我是0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生,由于毕业后一直都在私人企业工作,所以由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我就一直都没有拿去我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盖章,并且个人档案也一直存放在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而我所报的岗位要求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由于档案一直都在人才市场,这个是否会影响我的审核?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填写的是我当时工作单位的名称,但是后来为了考公务员我与公司签了《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请问我在审核的时候能否拿这份协议书代替“公司同意报考公务员证明书”呢?
谢谢老师!
回复:1、因为你已经上班,派遣报到证可以用公司同意报考证明代替。档案一直都在人才市场不影响审核。
2、如果是在报名后再签的《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则需要同意报考证明。如果是报名前签的《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现在处于失业,直接去劳动部门开个失业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