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军校同学会
2016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5]87号),现就黄埔军校同学会2016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分数线 | 准考证号 | 面试时间 | 备注 |
宣传部信息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0301001001) | 125.20 | 966141017807 | 2月25日上午 | |
966133213129 | ||||
966111851312 | ||||
966121050203 | ||||
966137342217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3日中午12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再次进行面试确认。
1.邮箱地址:huangpursb@163.com
2.邮件标题:×××确认参加黄埔军校同学会宣传部信息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面试。
3.邮件正文: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经本人签名,于2月3日中午17时前传真至010-58336373,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将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月25日(周四)上午8时30分至黄埔军校同学会机关二楼会议室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学历、学位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待业人员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6年2月25日上午9时。8时30分考生入闱封密管理,8时30分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赵公口小区20号黄埔军校同学会办公楼(南三环赵公口桥南行300米丁字路口路西)。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在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黄埔军校同学会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被列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选。
特此公告。
附件:
3.待业证明(样式)
黄埔军校同学会
2016年1月22日
联 系 人:许波、谢敏
联系电话:010-58336320、5833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