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为做好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确定各学院招生规模,分配招生指标,审定拟录取名单,并负责监督、指导、巡查各学院复试工作情况。研究生处具体实施,组织和协调复试录取工作。
2.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成立以院长或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为组长的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2016年1月22日,复试考生持复试通知要求携带材料到研究生处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缴纳复试费并领取准考证和复试情况记录表。然后到报考学院办理报到手续,了解具体复试安排。
1月23日全天,到报考学院参加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具体见学院安排)。
1月25日,考生登陆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拟录取名单。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1. 专业基础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2. 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形式与内容由各招生学院确定,要求的总原则是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的考察。各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
具体要求:①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③复试小组成员分别按满分100分给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④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在复试结束后与复试成绩单一同交研究生处。
3.各招生学院要参照硕士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等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的考试、评卷工作也由各学院负责。
五、录取方法
1.复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每部分均以百分计。计算方法为: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各专业按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3.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 各招生学院应按学校统一要求将考生的复试结果等资料及时报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处负责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并通知考生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1)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2)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录取的监督
1.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我校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录取各个环节,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各招生学院的复试领导小组要对复试工作及结果负责。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各招生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
3.严肃招生纪律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
5.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参加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录取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复试录取工作。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处。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