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引导高职院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学生综合考评制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6年我校继续开展“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为做好我校2016年“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我校接收专业的要求;
3.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5.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三、选拔计划和选拔方法
(一)2016年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计划150人(招生专业及具体招生计划详见第五条)。
(二)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在高职院校学生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由我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四、推荐、报名和审核
(一)推荐名额。省教育厅按照我校接收专业计划的1:1.5比例下达推荐名额(我校共接收225个推荐名额),各推荐学校按照名额进行推荐(具体各校推荐名额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9日—2016年1月25日,逾期不予补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本人所在院校报名,填写自主招生推荐报名表。
2.我校本科招生专业对考生所学的专科专业有相应的要求(详见第五条报考专业要求),考生所填报的本科专业须符合本科专业对考生所学的专科专业的要求,专科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准。
3.报名程序及志愿填报:详见省教育厅具体通知。
(三)审核。由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推荐学校于2016年1月30日前将学生推荐报名表(包含学生的附加照片)、推荐报名汇总表(须盖学校公章)以及汇总信息库(Excel电子表格)报送我校。
五、招生专业及要求
报考“专转本”学生要对照我校公布的各招生专业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见下表)进行选报。
招生类别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 | 学费 |
文科 | 市场营销 | 30 | 6201 财政金融类、6202 财务会计类、6203 经济贸易类、6204 市场营销类、6205 工商管理类、6401 旅游管理类、6503 公共服务类、5804 汽车类、5607 房地产管理类、5304 食品药品管理类、6102 纺织服装类 | 5200元/年 |
理科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0 | 5801机械设计制造类 、5803机电设备类 、5804汽车类 | 5800元/年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0 | 5901计算机类 | 5800元/年 | |
工程管理 | 30 | 5603土建施工类、 5605工程管理类 | 5200元/年 | |
艺术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6701艺术设计类 | 6800元/年 |
以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为准。
六、考试
(一)考试由我校自主考试,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考试录取章程进行选拔。2016年1月19日前在徐州工程学院招生考试网站向社会公布考试录取章程,相关要求在考试录取章程中告知。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三门:基础知识综合、专业理论、面试。其中基础知识综合和专业理论实行闭卷考试(基础知识综合和专业理论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1.基础知识综合: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英语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各占50%;
2.专业理论: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面试: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月6日,考生于3月5日下午13:30-18:00到徐州工程学院(中心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32室)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
3月6日上午8:00-10:00 基础知识综合
3月6日上午10:30-12:00 专业理论
3月6日下午14:00-17:30 面试
(四)考试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缴纳考试费100元。
七、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在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符合报考条件,基础知识综合(占总成绩40%)、专业理论(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20%),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3.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我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
4.对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跨类别报考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八、培养与收费
1. “专转本”学生统一安排在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
2. “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九、学籍管理与毕业
1.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监督机制
1.“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专转本”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2. 被推荐学生、推荐院校应当保证所上报的推荐报名表及有关材料的真实准确,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将情况上报省教育厅。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21111
咨询电话:0516-83105200、83689776
传真电话:0516-83689775
监督电话(纪委监察处):0516-83105365
电子邮箱:zsb@xzit.edu.cn
网址:http://zjc.xzit.edu.cn:8080/
十二、乘车路线及住宿:
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乘20路公交车至汽车南站转乘91路公交车至徐州工程学院中心校区;在高铁站乘72路公交车至汽车南站转乘91路公交车至徐州工程学院中心校区;汽车南站乘91路公交车至徐州工程学院中心校区。
我校学生公寓可为部分考生提供住宿,住宿咨询电话0516-83689603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