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工作需要,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务员局、甘孜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民委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
全州行政机关试用期满且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考调职位
综合管理职位(一)1名;
综合管理职位(二)2名(藏汉双语专业毕业)。
三、考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工作积极,责任心强,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在“称职”等次以上;
(三)学历按甘委办[201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五)能熟练操作电脑。
四、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需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由本人到甘孜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6日。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6日下午3时。
报名地点:康定县炉城镇新市前街117号东关阳光酒店停车场对面五楼州民委办公室。
报名需提供资料:
1、填写《甘孜州州级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和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州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人民警察报考以上职位的还需提供州、县公安局,州、县政法委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时间:9月8日(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地点:州行政学院。
(六)考试:考试分为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面试。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三个环节确定试用人选。笔试开考比例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按1:3比例确定人选。进入考察的按1:1.5的比例确定人选。因报考其他单位确定为被考察对象的考生,不再列为考察人选。
(七)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集中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八)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由甘孜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
考察和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因取消考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考人员食宿自理。
(二)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解决。
(三)试用期间和正式调入后,单位一律不解决住房。
(四)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甘孜州委办公室、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36—2835269(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与职位管理科)
咨询电话:0836—2822573(州民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甘孜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注:附件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甘孜州州级机关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的文件,“甘孜州州级机关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的word制作,请务必确保你的电脑已经安装MS-Offic办公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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