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二年度
和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渝委组〔2009〕82号)精神,我部对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二年度和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一年度进行了考核,按照考核要求,经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等次建议,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确定张玉欣等2名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二年度和刘星等1名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人员
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二年度
张玉欣 大观镇观溪村主任助理
邹显娜 南平镇永安村主任助理
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第一年度
刘 星 东城街道高桥村主任助理
二、公示时间
2016年1月29日—2月4日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区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71422538
四、公示要求
(一)各级干部、群众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优秀大学生村官条件和廉洁自律规定,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准确。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和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组织部
2016年1月29日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chrss.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63&id=4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