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各级机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东城区各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报名的原则和条件
(一)已进入首批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二)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三)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达到拟调剂职位的合格分数线。
二、调剂时间
2016年2月1日(周一)至2月2日(周二)。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调剂地点
东城区第一图书馆二层多功能厅,地图见附件。
地址: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85号。
注:资格复审现场停车位有限,请乘坐公共交通前往。
四、调剂所需材料(均须原件及2份复印件)
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报考面向2016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二)报考面向2016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三)报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对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四)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五)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三)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六)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调剂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调剂报名,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