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沙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中,有举报称龙广林、韦特为毕节地区签约的特岗教师,不符合《金沙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经调查:
1.龙广林,身份证号522424198510251233,笔试准考证号201170523,报考042职位(城关镇桃园小学语数教师),被举报称“是织金县白泥乡中学的老师,是2008-2009年报考的特岗教师”。经查实,龙广林于2008年5月12日签订特岗教师合同到织金县白泥中学任教,2011年5月11日合同期满,在报名前就已经不是特岗教师。
2.韦特,身份证号522424198608110033,笔试准考证号201171072,报考109职位(金沙县第一小学美术教师),被举报称是毕节地区签约的特岗教师。经查实,韦特同志确属毕节地区签约的特岗教师,于2011年8月19日向地区教育局申请解除合同,地区教育局“认定韦特于2011年8月19日起解除特岗合约”。
《简章》第三条第(三)款第1项规定:“截止到2011年6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第五条第(三)款第4项第⑥点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须提供服务期满或已与签约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明材料”。
根据举报调查情况,结合《简章》的规定:
龙广林在报名时就已经不是特岗教师,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列入考核对象;
韦特在报名时就是毕节地区签约的特岗教师,其解约时间是2011年8月19日,是在面试工作结束以后,报名时又未如实表明本人特岗教师身份,也未按要求提供解约的证明材料,取消其考核及聘用资格。同时,递补报考109职位(金沙县第一小学美术教师)总成绩69.18分第3名的考生罗亚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1年9月9日早上8:30前到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集中。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饮酒,不吃火锅、麻辣烫等辛辣食品,不服用甘草制剂、维生素C类药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上午需空腹,不能进食、进水,不做剧烈运动。
对公告内容有反映的,请向金沙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书面反映问题应签署本人姓名。
联系电话:0857—7252760
0857-7221239
监督电话:0857—7221487
金沙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