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江西省气象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及代码 | 面试分数线 | 准考证号 | 备 注 |
江西省气象局观与网络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0901001001) | 113.0 | 419136601211 | |
429123024408 | 调剂 | ||
江西省气象局计划财务处预算管理职位 (0901001002) | 126.4 | 419136032205 | |
419136012323 | |||
419136031925 | |||
江西省气象局人事处人事管理职位 (0901001003) | 120.5 | 419136020711 | |
419136030611 | |||
419136011305 | |||
江西省九江市气象局办公室办公管理职位 (1001002001) | 125.4 | 419236231915 | |
419234182017 | |||
419244246720 | |||
江西省抚州市气象局人事科人事管理职位 (1001003001) | 123.8 | 419236673117 | |
419236173013 | |||
419236244027 | |||
江西省宜春市气象局办公室财务管理职位 (1001009001) | 126.1 | 419243183913 | |
419236740613 | |||
419236135527 | |||
419236731801 | |||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气象局防灾减灾科业务管理职位 (1101005001) | 116.0 | 419232334013 | |
419215652719 | |||
419253034814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气象局防灾减灾科业务管理职位 (1101006001) | 123.4 | 419243307215 | |
419250183907 | |||
419232065117 | |||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气象局防灾减灾科业务管理职位 (1101007001) | 119.3 | 419243022422 | |
419236630306 | |||
419214261517 | |||
江西省上饶市三清山气象局防灾减灾科业务管理职位 (1101008001) | 124.3 | 419237754312 | |
419233084211 | |||
419237780913 | |||
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气象局防灾减灾科综合业务管理职位 (1101010001) | 123.2 | 419241038011 | |
419232098002 | |||
419242315510 | |||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气象局综合管理科综合管理职位 (1101012001) | 121.9 | 419237291213 | |
419242263024 | |||
419261158005 | |||
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气象局防灾减灾科业务管理(1101013001) | 121.8 | 419237421628 | |
419251074228 | |||
419237201006 |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22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电话确认。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jyqq2@163.com。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22日24时前传真至0791-88855395。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报到后进行,所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a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6年2月26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6年2月26日开始进行,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30前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报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09号江西省气象局六楼会议室
交通路线:南昌火车站搭乘2路(外线)、10路车到八一广场北或八一广场下车,往省政府大院方向走200米左右即到省气象局大楼;也可搭乘出租车到省政府大院省气象局下车。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7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9点在省政府大院北二路109号江西省气象局一楼大厅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考生体检费用需自理。
体检前1天避免高脂肪、高蛋白饮食及饮酒,清淡饮食,保证良好睡眠,体检当天检查前需空腹。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对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递补顺延考察人选。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电话:0791-88855395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待业证明(样式)
江西省气象局
2016年2月1日
附件下载:江西省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