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中央党校2016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2016年2月25日、26日,上午9:00、下午13:30开始。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报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顺序抽签。截至当天上午8:30或下午13: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中央党校校内育园楼(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乘坐地铁四号线北宫门站下车,从C口出对面即是;乘坐330、331、332、346、375、384、563、584、594、601路、特5、特10公共汽车地铁北宫门站下车,东行约50米;乘坐303路公共汽车颐和园北宫门站下车,东行约150米。只能从中央党校南门出入。
(四)所需材料
考生面试时请携带邮寄的面试确认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按照报考职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候考室和备考室,自行携带的须关机后交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3.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校。否则,将按要求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4.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大声喧哗;面试结束后即离开考场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5.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自理。
6.请各位考生面试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二、专业考试安排
报考我校办公厅外事工作办公室职位的考生有专业考试。专业考试2月24日下午14:00在校内育园楼进行。截至当天下午14:30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
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和参加体检人员。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参加考察和体检。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62808086
中央党校组织部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