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内 容 | 负责部门 |
3月30日前 | 各学院提交符合2016届硕士论文答辩要求的、由研究生导师签字的《滨州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学位论文电子版、科研工作记录本、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各学科申请答辩人员名单。 | 各学科、学院 |
4月3日前 | 研究生处组织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 | 研究生处 |
4月8日前 | 文字重合百分比在15%-30%(不包含30%)之间,提交书面说明和修改后论文。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按专业型培养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进行论文评阅。 | 各学科、学院、研究生处 |
4月25日前 | 研究生处公布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各学院将专业型研究生论文评阅结果报研究生处。 | 各学科、学院、研究生处 |
4月30日前 | 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 各学科、学院 |
5月1-15日 | 各学科准备答辩材料(如答辩程序表、论文答辩表决票、答辩记录纸等)。各学院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各学科答辩安排报研究生处。 | 各学科、学院 |
5月31日前 | 研究生完成正式答辩。 | 各学科、学院、研究生处 |
6月3日 | 研究生论文答辩后复审 | 研究生处 |
6月5日前 | 同等学力科学学位人员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申请论文答辩资格。 | 同等学力科学学位人员 |
6月8日 | 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审核同等学力科学学位人员申请论文答辩资格。 | 研究生处 |
6月8日-10日 | 同等学力科学学位人员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填报论文信息。 | 同等学力科学学位人员 |
6月19日前 | 1、 各学院将《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一式两份和学位论文4份(含电子版)报研究生处。并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答辩成绩报研究生处。 2、 研究生填写《硕士信息基本数据表》纸质版并签名及电子版《学位信息年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研究生处。 3、 研究生处汇总后提交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 各学科、学院、研究生处 |
6月26日前 | 硕士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 | 各学院、研究生处 |
6月底 |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毕业离校,未在就业信息网上签约者,研究生处将人事档案发回其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 研究生处 |
备注:
1、 本工作安排适用于2016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和2016年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
2、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者,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及所在学院批准后,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根据情况安排其延期答辩及延期毕业。
3、 毕业论文的录入、排版和校对必须由研究生本人完成;纸质版论文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