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考生对自己的某科成绩有疑问,可自行提出申请进行复核,具体事宜如下:
申请时间:2016年2月17日下午15:00-2016年2月20日上午12:00
申请程序:
1、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复核表,签字后传真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传真号码:02061648482)。
2、复核结果将于2月29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因学校尚在寒假中,请勿电话咨询。
我校不接受其它方式提出的申请。逾期及手续不完备者,视为无效申请!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复查范围只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加错分等项目,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统考科目的客观题由于实行机读卡评卷,不列入复查范围。
待教育部划定复试分数线后,我办将及时公布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前,为了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日常办公质量,请勿电话咨询复试相关政策。待国家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具体复试政策,谢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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